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清河门区坐落于辽宁省阜新市西南部,距市中心25.18公里,距锦州海港115公里。位于东经121度19分29秒—121度31分45秒,北纬41度21分28秒—41度48分48秒之间。辖区面积100平方公里,境内土地平坦肥沃,河流环绕,风光秀丽,蕴藏着丰富的土地、矿产资源和水资源。清河门地处中纬度,属大陆性季风气候。特点:四季分明雨量充沛、日照充足、温度日差较大、雨热同期。为人类生存和发展农牧业提供了有利条件。锦阜疏港公路 、锦阜高速公路纵贯本区,高速公路在本区内设有出口。清河门区就近火车站—清河门站。清河门汽车站,火车站附近,有直达黑山、北镇、义县、锦州、北票等周边地区班车。